买到修理过的新车 消费者能否退货索赔?
去年8月,我在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服务公司)以13.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轿车,双方签有《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当日我交付了车款,同时支付了车辆购置税、一条龙服务费、保险费。今年初,我对车辆进行保养时,发现车辆在出售给我之前曾进行过维修。汽车服务公司也承认这辆车确曾因在运输途中造成划伤进行过维修。我认为汽车服务公司故意隐瞒瑕疵构成欺诈,要求退车还款,并按已支付款项赔偿经济损失。但汽车服务公司以销售该车时,已如实向我说明了该车的情况,对我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优惠等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我能要求汽车服务公司退车还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吗?
读者 :刘晓英
律师答复: 你购买车辆的行为属生活消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22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因此,你只要有证据证明汽车服务公司在销售车辆时隐瞒了车辆存在的瑕疵,就能主张汽车服务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并以此为由要求退车还款,并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轿车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要求汽车服务公司双倍赔偿你所购买轿车的价款。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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