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教育 | 健康 | 商贸 | 交通 | 旅游 | 电子 | 房车 | 生活 | 招商引资
论坛 | 文化 | 扶绥 | 大新 | 天等 | 宁明 | 龙州 | 凭祥 | 江州 | 黄页 | 左江日报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广西新闻

广西提高老年人优待标准 高龄退休者实行岁龄补贴


时间: 2008年05月26日11时03分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广西提高老年人优待标准 高龄退休者实行岁龄补贴 
 
广西提高老年人优待标准

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实行“岁龄补贴”

今年,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实行“岁龄补贴”。这是记者从5月24日召开的广西开展老年人优待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的。

5月24日,全国开展老年人优待工作检查调研组来到广西,对广西开展老年人优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李明在会上说,我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有633万人,占广西总人口的13.59%。2008年,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627元提高到960元。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政策规定,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从70周岁开始计算,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年龄越高所增加的养老金幅度越大。

在医疗卫生保健方面,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困难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在由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增补30元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再增补150元,原则上要求各市县每人每年增补合计不低于15元。在公共服务、文体活动方面,目前,广西大多数公益性的场馆、公园、博物馆等都已向老年人开放,在一些还需收费的风景区、体育活动场馆等,都向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李明针对老年人优待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他说,全国各地现已出台的各类老年人优待证,受到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不能通用,建议实施《老年人优待证》全国通用。在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年龄界定上,应有国家统一的标准,按年龄界定在60岁,使全国的老年人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编辑: 赵嘉臻   作者:  
 
相关新闻
·广西研究部署对口支援四川黑水县抗震救灾等工作 (2008-05-26)·广西又一批对口支援四川黑水县救灾物资启运(图) (2008-05-26)
·广西赴川防病工作获卫生部肯定 有效治疗转运伤员 (2008-05-26)·2008年香港及澳门将有18所高校在广西招收自费生 (2008-05-26)
·广西第六届农运会在百色市闭幕 会旗转交给柳州市 (2008-05-26)·大型电视系列片《大海湾》今晚在央视一套播出 (2008-05-26)
·广西救灾防疫队对四川江油市进行大规模消毒(图) (2008-05-25)·广西首批对口支援物资顺利运抵地震灾区黑水县 (2008-05-25)
·广西多支卫生工作队支援灾区 拟详细方案治疗伤员 (2008-05-25)·南宁铁路局抢运物资救济四川灾区纪实 (2008-05-25)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崇左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ICP证 桂B2-20040022 故障电话:0771-5690513